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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3   浏览次数:251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5-01-12 上午 09:48:00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数:

粤建市函〔2015〕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82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重视统计工作,认真负责。对敷衍了事,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我厅将责令改正,必要时给予警告或予以通报。

   二、我厅委托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各地市要建立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责任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并于2014年1月16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省建设监理协会报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如负责人和办理人发生变动时,请及时上报变更情况。

  三、2014年报表报送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须于2015年2月28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4年度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与网页内容一致的书面报表(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2015年3月10日前登陆“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及时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建设监理协会。
   (三)省属工程监理企业的纸质报表及有关资料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送省建设监理协会审核。

  四、登录密码领取:
  (一)省属工程监理企业的纸质报表送省建设监理协会审核,登录的用户编号及密码采用原用户编号及密码,如属首次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系统的省、市属企业需要先把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省建设监理协会申请密码后方可进行登录。
   (二)监理企业如遗失用户编号及密码,可致电省建设监理协会或属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有关情况。

  五、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填报《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财务状况》(建监4表)第59项时,当年的建设工程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网上报送有关数据同时,应向上一级负责统计的主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纸质)进行审核。

  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黄鸿钦,电话:020-83568955,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301单元,电子邮箱:36094228@qq.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824号)
         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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