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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高镇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地项目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征地范围围蔽工程、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工程等施工承包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5   浏览次数:4874

江高镇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地项目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征地范围围蔽工程、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工程等施工承包

招标公告

江高镇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地项目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征地范围围蔽工程、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工程等施工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江高镇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地项目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征地范围围蔽工程、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工程等施工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020-866016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20-62818583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

四、项目概况江高镇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地项目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征地范围围蔽工程、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工程包含3个标段,分别为围蔽工程、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工程。其中:

①围蔽工程的投资额为1568182.81元,主要建设砖混结构围墙(长度812.285米,高度2.95米,基础深1米)。②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可能包含几期拆卸任务,本期拆卸任务为539.962㎡(即拆除房屋及建(构)筑物面积分别是:简易D结构5.554㎡、简易E结构534.408㎡),本期拆卸金额16198.86元。后续拆卸任务的工程量以委托人与上级管理部门签署的《工程委托合同》约定量为准,仍由中标单位继续承包施工,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如实增减场地清表平整工程,工程投资额为360199.5元,清表平整总面积为72.0399亩。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将3个标段打包统一公开招标、统一选定施工承包单位,中标单位与委托人分标段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工期:30日历天。

中标人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自行办理《余泥排放证》、《拆卸许可证》等一切拆卸施工手续,自行寻找建筑垃圾弃置点,并需要按国家现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广州市房屋拆卸工程施工管理细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如搭设防护排栅、织网、挡板等)方能施工。拆卸工程的门窗、钢材、木材等物品归招标人所有。场地清表工程、拆卸工程待施工完毕且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承包人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后,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结清费用。

围蔽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402772.21元,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招标控制价15874.88,场地清表平整工程招标控制价352995.51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三个标段。

六、资金来源补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

八、投标人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人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6日09时30分至2019年3月4日17时00分。

报名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

2.开标时间:

2019年3月18日15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会议室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须持以下资料登记报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3)项目专职安全员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7)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注意:投标报名登记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及原件核对,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十二、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招标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投标人投标时须对不同结构的建构筑物分别报价(以综合单价形式,含税),汇总后同时计算工程总价格,两者缺一不可。如缺乏任何一项报价,视为废标。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

十七、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江高镇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地项目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征地范围围蔽工程、被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拆卸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工程等施工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保证中标后自行办理《余泥排放证》、《拆卸许可证》等一切拆卸施工手续,自行寻找建筑垃圾弃置点,并按国家现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广州市房屋拆卸工程施工管理细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如搭设防护排栅、织网、挡板等)方才施工。

六、本公司保证中标后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整体工程,逾期按每天3%计算违约金。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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