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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次数:2124

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8]60号的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在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20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村道路,2至3.5米宽,长475米,1427平方米。)2、电气工程(LED路灯27套,单臂6米高,60W;电力电缆型号YJV-0.6/1KV,规格5*25mm2,525米;电缆保护管2Φ70,PVC照明电缆穿管525米)。3、给水工程(UPVP给水塑料管DN25,4632米;UPVP给水塑料管DN50,883米;UPVP给水塑料管DN63,3678米;UPVP给水塑料管DN90,2094米;UPVP给水塑料管DN100,1448米;UPVP给水塑料管DN160,711米;UPVP给水塑料管DN200,600米;室外消火栓22套;圆形阀井Φ1200,97座)。4、污水排水工程(PVC-M双壁波纹管Φ300,5825.32米,PVC-M双壁波纹管Φ400,203.87米,圆形污水检查井Φ1000,215座)。5、村容村貌整治工程(①道路工程:砖砌排水沟21151米,100厚C15混凝土透水砖人行道,385.5平方米;清理淤泥运距5km,31553.4m3。②园林景观工程:花岗岩栏杆295米;毛石挡墙1250立方米)。6、村容村貌创建工程(①100厚C15混凝土透水砖人行道,1309.3平方米,植草砖停车场:180厚C25混凝土嵌草砖(格)铺装1058.14平方米;戏台152m2。②园林景观工程:毛石挡墙290立方米)。7、园林绿化工程(乔木230株,灌木38株,水生植物292平方米,植被3091平方米,草皮2588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6226336.62元;总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省外企业需一级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报名截止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带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委托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亲临到招标单位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承诺书。

3.5报名资料:

(1)  企业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建造师本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6)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拟派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证书工作单位名称(除专业技术职称证及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须是A4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原件核查(身份证复印件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除外)。资料封面应注明“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3.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7报名地点: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 时至5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办理本次投标事宜人员为法人或该项目建造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条件投标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 年7月25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地点为: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开标时间为 2018 年7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3号703房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13509063336                      电话:18934183649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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