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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石鼓镇项目区、宝光街道项目区、泗水镇项目区、云潭镇项目区、新垌镇-2项目区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6/08/01   浏览次数:172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石鼓镇项目区、宝光街道项目区、泗水镇项目区、云潭镇项目区、新垌镇-2项目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由广东省水利厅“粤水水保[2016]15号”、“粤水水保[2015]126号”“粤水水保[2015]95号”文件批准实施方案、广东省财政厅文件“(粤财农【2016】83号 )”文件核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本项目五个镇项目区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石鼓镇项目区和宝光街道项目区,监理费招标控制价90.35万元,其中石鼓镇项目区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14.266公里,岸坡整治8.754公里;宝光街道项目区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18.92公里,坡岸整治37.84公里。

第二标段为泗水镇项目区和云潭镇项目区,监理费招标控制价98.69万元;其中泗水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15.29公里,坡岸整治30.58公里;云潭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8.62公里,坡岸整治17.28公里,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1处。

第三标段为新垌镇-2项目区,监理费招标控制价46.76万元;新垌镇-2项目区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10.1公里,岸坡整治20.2公里,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1处。

2.2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间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3.2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3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时,根据粤水办函[2015]3144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茂名市高州市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项目稽查整改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目前有承担列入高州市水务管辖的中央、省投资项目施工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每标段拟投入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监理员3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具有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于2016年     日至2016年     日上午9:00至 11:00,下午14:00至 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据。

一家投标单位可同时购买三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一个标段,中取的顺序为评标顺序,评标顺序为标段一到标段三。

4.2报名资料(一式二份,注明标段,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证件类须核查原件)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可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拟投入监理人员满足本公告第3.4款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6)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0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话:020-28866000),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7注意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若有需要澄清的问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州市文明路39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3号703房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668-6888626             电  话:020-62818583\180117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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